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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完饭已是下午2点。出了餐厅,杨岚就拉着温正平,说是要去买棉被,温正平不懂,大热天买啥棉被,买回去捂痱子吗?杨岚又揪了他一把,他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走了。
温媛看着老二走进巷子里,才打算打道回府,她已经跟杨岚说了,明天搬乡下去,这会儿得回去收拾东西。
“走吧。”她跨出一步,就这么自然而然地拉起梁珩的手,像大街上再平常不过的情侣一样。
以前她是没有这个胆子的,说实话,现在也没有,所以当她反应过来准备松手时,却反被握得很紧。
梁珩一手拉着她,一手牵着梁曼音,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人都紧握在了手中。他笑着问:“去哪?”
“回家收拾东西,我明天不是要去奶奶家吗。”
“晚上回去收拾吧,我们现在去买东西。”
“买什么?”
梁珩带着她去了家首饰店。售货员一看是一家人,两人都挺年轻的,还拖着个娃娃,心想这肯定是二婚来买首饰的。
那时还没有什么铂金之类的说法,只有金和银,头婚带金,二婚带银,售货员凭着一股莫名自信,领着客人去了银饰区。
温媛本来也觉得金饰有些俗气,而且不合适日常戴,谁没事戴条金链子出去晃悠,那不是招扒手吗,所以她想选银的就可以了。
“伯母说买三金—”梁珩在一旁冷不丁的来了一句,把“金”字咬得特别重。
售货员忙解释:“先生,‘三金’是指金,银,铜,并不一定就是指金饰,现在的长辈们都讲究,这头婚跟二婚选得首饰是不一样的,要是戴错了就不好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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