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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秦:老赵,我真的不是仙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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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4章 这条律法存在的原因 (2 / 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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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这样,被罚两套盔甲,不少秦人心中是不服气的。
但是,不服气,也没有到能够与秦国律法叫板的地步。
对此,只能哑巴吃黄连,有苦说不出。
对于这律法,自然是有好有坏…
因为这12名秦人所引出的共鸣,曾雇佣他们的商人,则愿意为他们每人上缴两套盔甲。
老秦人还是厚道呐,在商船被毁,货物尽数遗失,依旧愿意替水手缴纳罚款的好老板啊。
不少秦人,主动请愿,恳求陛下能够降轻处罚。
于人情,于理,在一个如此危险的局面之下,首要任务,就应当是自保。
自保有错吗?
没错!
按照律法执行,有错吗?
当然也没错,法不容情,从古至今的硬道理。
当然,秦国刚刚统一,难道这条律法会一直延续到后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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