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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芸县迷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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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章 被伙计隐藏的线索 (2 / 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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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后李信又认定踩坏食盒的可能就是两种人,一种是酒楼里的人,一种是食盒放在客人家的时候,被顾客家的人踩到。
而后一种人是要吃饭的,要把饭放在桌子上,并且不用他们清理。
所以摔坏或者踢到的可能性更大,因为吃饭是不需要大步剧烈运动的,踩坏的可能性很小。
可如果是酒楼里的人,那就又有两种可能,一种是厨房里的人踩的,另一种就是跑腿伙计踩的。
这里面就会有个逻辑,那就是既然是踩坏的,就说明了,食盒坏掉时的状态是正放在地上的,而不是拿在手里或者正放在桌子上,不小心失手摔的。
如果排除刻意破坏的情况。那个人必然因为一些原因把食盒放在了地上,并且离开了食盒一段时距离,这样才有可能会踩坏食盒。
这里面厨房在用的时候,是把食盒放在桌子上的,不会有哪个厨子会弯腰蹲下在把饭菜放进去的。
而伙计更是不能在饭菜送到客人门口之后,把食盒放在地上等待,要一直拎在手里,不然一定会被骂的。
所以李信相信,那个坏掉的食盒有极大的可能,就是被那个伙计踩坏的。
而且既不是在连升酒楼,也不是在客人门前,一定是在他跑腿的途中,并且是在带着食盒回酒楼的途中。
因为不能晚去,那样客人会不高兴。
但是可以晚回来,因为可以推脱是客人耽误了,掌柜不会去找顾客查问这个的。
只有这样,他才有足够的时间放下食盒,去做其他事情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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