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
水芸县迷案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大
中
小
《为了网站长久运营 请在浏览器设置 *关闭广告屏蔽管理* 方可正常阅读 谢谢支持!!!!......!》
第159章 回忆(一) (4 / 5)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
打更人可不是赚钱的差事,相反还有一定的危险性。
不过更夫里面也有有油水的活儿,那就是小部分的坐更。
这种更夫不用巡逻,也不用吆喝,一般只会在一些重要路口才会有,数量也不多。
这种坐更的油水,就是来自于晚上点的蜡烛,对一般百姓来说,蜡烛还是比较贵的东西。
而油水,就是偷偷的卖蜡烛。
所谓的蜡烛也不是给他们用的,而是到了晚上,会在重要路口立一根,不到一人高的烛台,蜡烛就是用在这儿。
这种蜡烛也不是由更夫们掌管,是每天都要定量发的、专用的蜡烛,而且刚好够用一晚的,他们是需要每天去领的。
当然,偷卖蜡烛肯定是不能太过分、太直接,比如把整根拿出去卖的这种,不仅挨打还要受罚。
因为晚上还会有县衙直属的捕快,在这些重要路口之间来回的巡逻。
假如到了一个路口,烛台是黑的,蜡烛没亮着。
根本不用多说,捕快看到后,可以直接拿鞭子,把在这里值夜的那个更夫抽一顿。
而且抽完之后等天亮,还要禀报县衙罚一顿,最后才能轰走。
当然了,规矩是这种规矩,但是当差久了,巡逻的捕快和更夫相互之间,说不上是朋友,但也算是熟脸儿了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