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诡物商人之龙骨邪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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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胁迫犯罪 (3 / 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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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我一分钟都不想在这里待下去,打了个招呼就准备离开,

        林总起身道:“宁老板,做这行风险比较大,所以时时刻刻都得管控风险,这个道理你肯定是明白的,所以千万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说罢他从怀里掏出一张照片,我接过一看,照片的景色居然是我家的房子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这是赤裸裸的威胁,我强忍着怒火,将照片揣在怀里道:“你放心,我不会做傻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嗯,我知道你是聪明人,所以才会选择和你合作,希望咱俩能联手共创一番大事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里的,平静下来后我取出纸片,上面写的地址是市中心一家大型超市,我要将包裹存入4号储物柜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没有任何退路,必须把包裹送到,但我心里也很清楚,只要做了一次就会有第二次,最后我会被林总拖上他的贼船,踏入万劫不复的深渊,所以我必须解决这个麻烦,否则就是死路一条。

        问题是我又不能寻求警方的帮助,因为他既然把“这么重要的”东西交给我,肯定会密切注视我的一举一动,甚至我家里的电话都有可能被他窃听,稍微处理不当,就有可能会给整个家庭带来灭顶之灾。

        思来想去我决定还是先把包裹送去超市,再想解决这件事的办法。

        出门之后我做贼心虚,与我擦肩而过的人,我都觉得有问题,心惊肉跳到了超市存好的包裹后,我才终于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    还没到家我接到了马如龙的电话,他情绪不错,问我有没有想好什么时候把珠子交给林总?我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他,贩毒可是重罪,就凭这一次运毒,我就算不判死刑,也得是无期,这件事少一个人知道,我就多一份安全。

        回到家想了一晚上解决办法,甚至连“买凶杀人”这种昏招我都想过,但没有一个办法能用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天一早,我刚刚睡着,就被马长珏的电话吵醒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告诉我人在香港,我道:“你不是出去玩了,怎么又去香港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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