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触手怪捡到一只落魄虫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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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章 (3 / 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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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13年后的塔慕斯就是只阴冷的怪物,不过掩藏得很好,披着身上的用于伪装的皮囊简直漂亮美味极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厄眠注视着眼前这个身形消瘦的小矮子,隐约间明白了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比起谋反成功后能得到的无上权利与财富,某位黑心上司或许对掀翻这畸形的破制度更感兴趣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塔慕斯。”厄眠深深地注视这双蓝色眼睛,眼神中溢出浓重的残忍与癫狂,“毁了这个腐坏的烂帝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雄虫……塔慕斯还不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,所以只好继续用“雄虫”这个代称称呼对方。

        雄虫贴得很近,塔慕斯仰着头,看到雄虫的侧颈被暖黄色的水晶灯镀上一层柔和细碎的浮光。

        雄虫侧颈的疤痕已经消失,可他却将那条疤痕记得很清楚很清楚,疤痕不长,很淡很浅,透着血液的鲜红色。

        塔慕斯迟钝地回想起雄虫刚才的问题——“哥酷不?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点点头,弯起眼睛露出一个笑:“酷,超级酷,哥哥最酷!”

        厄眠将唇凑近他耳边,声线低沉,似是蛊惑,却又带着不容拒绝的强制:“做只怪物吧,和我一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第36章“他不是雄虫”

        〔星元8127年,雪绒星。〕

        离开餐厅,厄眠给系统强制安排的攻略目标转了笔生活费,并在塔慕斯的请求下将对方送回军部。

        到了军部门口,塔慕斯一口一个“哥哥”软软地叫着,请求厄眠把打包的饭菜送他表弟几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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